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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特色

  给付期四年,贴合大学教育期间。

  多种交费期限选择,既可趸交,又可年交至孩子年满15周岁或18周岁。

  投保年龄范围大,0到15周岁的孩子均可投保。

  除了储备教育金,还有对孩子的保障功能。

  更加周全的保障,确保万一投保人发生不幸时,孩子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失学。

  与附加高中教育金保险搭配,更完善地规划您孩子地教育费用。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有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1、大学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分别在年满十八周岁、十九周岁、二十周岁和二十一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本公司分别按100%的保险金额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在本公司给付最后一期大学教育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立即终止。

  2、身故保险金:

  投保人选择趸交保险费的,若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所有已收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或其后身故,本公司按所有尚未给付的大学教育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投保人选择期交保险费的,若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保险金给付开始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所有已收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保险金给付开始日或其后身故,本公司按所有尚未给付的大学教育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在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立即终止。

  3、豁免保险费:

  若本附加合同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经本公司核准后,本公司将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交费日开始豁免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在本公司核准前,被保险人仍应按时交纳本附加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在本公司核准后,本公司将退还在核准期间所收到的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的保障生效后,本公司不接受任何保险利益变更的申请。

  投保示例

  大李为他5岁的儿子小李投保保额10,000元,交费至小李18周岁,年交保险费2, 809元,共交保费36, 517元。自大李投保后小李即享有:

  1、大学教育保险金:

  在小李十八至二十一周岁的四年大学求学期间内,其将每年领取10,000元的大学教育保险金,共计40,000元。

  2、身故保障:

  1) 开始领取大学教育保险金前:所有已交保险费;

  2) 开始领取大学教育保险金后:所有未领取高中教育保险金,即本公司保证其已领大学教育保险金总额与身故保险金之和为40,000元。

  3、豁免保险费

  如果大李在交费期间身故或全残,公司将在大李发生不幸后的首个交费日开始豁免保险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年金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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