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山西工伤险和生育险的相关知识你了解多少

从现在起,复合药品将列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12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相关事宜作出安排。

据悉,我省对《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进行了统一编码,规范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根据规定,含药大输液纳入复合药进行管理,并且复合药品列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对于未列入《药品目录》,但由目录内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如果其价格不高于其所组成药品价格之和的,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经核实药品品种和价格后,符合条件的可列入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支付范围。

相关企业愿意将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列入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需填写复合药品信息采集表,提供复合药品的注册批件、法定说明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文件和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药品价格证明等相关资料,1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生育险
上一篇:失业保险能跨省转移吗?
下一篇:用人单位的男女职工都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