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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达70%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将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300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统一,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比例达到70%。同时,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完善我市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住院发生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在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均予以提高,在原来较高基础上,再次调高,总体报销比例达到70%,并鼓励参保的城乡居民到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经测算,该项措施可减轻城乡居民1370万元住院医疗费负担。此外,进一步扩大享受国家基本药物优惠政策的参保人群。参保的未成年人、大学生与其他参保人员一样,在我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免费享受国家基本药物最高报销500元的优惠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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