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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十年期分红险10万元 退保只剩7.8万

  我买了10万元分红保险就退到了7.8万元,近日,一位姓周的女士一见到记者就叫苦不迭。2002年底,周女士在银行意欲办理三年期的定期存款时,禁不住营业员的热情鼓动和收益肯定高于储蓄的承诺,购买了趸缴(一次性缴费)十年期分红保险。然而这份分红险并未给周女士带来她所期待的效果,2003年的年分红仅有460元,年收益率连0.5%都不到,2004年也仅分到了720元,远没有原先承诺的多,这让周女士有种上当的感觉,于是她断然决定要退保。然而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保只能根据退保时保单的现金价值来进行计算。一番手续下来,周女士没想到自己的钱会缩水得这么厉害,真是后悔不已。

  分红保险是曾经无限风光的银保品种,自2000年在上海推出后,各保险公司纷纷涉足。据南京交行的一位支行负责人介绍,2002年分红保险销售最为火爆的时候,该支行一个月仅一家保险公司的红双喜分红保险就售出三千多份,金额高达三百多万元。可是当三四年后取出即得可观回报的兑现日来临之际,摆在客户面前的却是如此令人难以接受的局面,还有谁会相信它呢?如今,这项代理业务基本不做了。这位负责人坦言。

  记者从保险专业人士处了解到,分红保险的收益受制于多方因素,如保险公司营业费用的高低,投资资金运用是否通畅有效等,因此红利是不可预见和不能保证的。保险公司的收益大多来自银行存款、债券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渠道,而这两年基金业出现了全行业亏损,以至于保险公司从基金方面获得的收益大幅滑坡。记者在调查中发现,2003年以前各保险公司在产品宣传册页上所演示的假设收益利率普遍偏高,演示利率分为高、中、低三档,即便是最低档的收益率都在7%以上,与银行存款利率相比收益高出许多,非常诱人。也正因为如此,2003年5月保监会出台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规定分红险演示利率定为高、中、低三档,分别不得高于6%、5%、4%,重点打击银行代理行为的误导夸大行为,以规范这部分市场。

  那么,作为被赋予国家信用的银行,其代理行为怎么会误导客户呢?据知情人透露,银行柜面介绍各类代理的理财产品会出现误导或夸大行为,一方面是工作人员对所推介的金融产品理解上有歧义,而另一方面则是利益的驱使。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发售量,会给销售单位和个人一定比例的佣金,这就是银行人员会热衷介绍某一银保产品的主要原因。虽然针对分红保险的相应规范早已经出台,但是目前仍有保险公司在打政策的擦边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退保 分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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