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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在东莞报销 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登记对象及程序:非本市户籍符合计生政策怀孕的已婚妇女,应当持有效准生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方结婚证和身份证、户口簿,在现居住地(东莞工作所居住的地方或者东莞工作单位所属地方)村(社区)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申领生育待遇所需资料:

  (1)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2)出院诊断证明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此证明广东省外流动人员要提供);

  (5)独生子女优待证明复印件(女方申领待遇可无,男方申领待遇必须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7)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有银行账号的参保人除外);

  (8)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9)其他资料(如: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出院60天内可到东莞市各镇区的社保分局办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报销 异地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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