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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严禁用“免税”欺骗投保人

  “买份保险吧,保险收益是不征税的。”不少市民在为选择投资产品而犹豫不决的时候,都听到过这样的分红险推销词。今后,保险代理人此类利用“税收优惠”字眼引诱消费者的现象将被明令禁止。

  省城市民王先生最近比较疑惑,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向他推销保险产品时,告诉他购买自己的产品,产生的收益可以免交利息税。“有这样的好事吗?我也闹不明白。”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与这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取得了联系。一听到记者要买保险,这位销售人员高兴地对记者说:“你选这个险種选对了,避税效果相当好。”

  这位业务员介绍:“你的个人财产,如果存入银行,个人所得税是必需要交的;如果投入股市,风险极高。另外,我们的产品在对付遗产税上,也是相当厉害的。如果我们国家开始征遗产税,由于它存在着追溯性,继承遗产就必须要交税的。比如你有1000万元的遗产可以继承,遗产税征收以后,你就必须拿出500万元现金去交税,你想想,这对你自己是个多么大的损失啊。但是,你投了保险就不一样了,你可以用保险套现金,既避免了你交出那么大的一笔税款,也可以从中套现,何乐而不为呢?有一点你可以放心,不管出现什么状况,你都是不用交税的。”

  事實真的是这样吗?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买保险收益不征税”成为了推销投资型保险的常见话语。保险业内人士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10月颁布文件,取消了长期寿险(含分红险)在报批、税收优惠期间的免税待遇。

  此外,很多保险营销员利用可以规避即将出台的遗产税来进行推销,向客户传达“购买保险可以规避遗产税”等信息。實际上,国内目前并沒有遗产税这一项。

  记者了解到,近日中国保监会已经专门下发了《关于人身保险产品税收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险收益、税收情况要如實告知,不得向投保人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产品税收优惠利益。严禁销售人员通过虚假税收优惠宣传欺骗投保人。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收益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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