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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死亡的补偿标准问题

伤亡事故赔偿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死亡的抚恤金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因公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截止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国家重新调整机关因公死亡人员抚恤金标准的文件,仍执行的是上述文件的抚恤金标准。

企业因生产安全问题因工死亡人员提高死亡补偿金,目前也还没有正式公布和执行,企业因工死亡人员的相关待遇目前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的,企业工伤死亡赔偿金提高后的标准是否适用于国家机关因公工作人员,还有待于上级政策明确,按规定和职权范围。

我们相信企业职工因工死亡赔偿金标准提高后,国家也会统筹考虑和研究机关因公死亡人员相关待遇问题,以体现政策的衔接,制度的公平、公正。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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