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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日前,佛山南海区政府常务会议近日讨论通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文件,按月缴费人员从原来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五个档次增加到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至十档

佛山南海区政府常务会议近日讨论通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文件,按月缴费人员缴费档次从原来五档增至十档,最高每年3600元。

新政主要有两方面变动,一是按月缴费人员增加缴费档次,从原来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五个档次增加到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二是允许已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按960元/年的档次执行,15年共需补缴14400元。

超龄人员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据介绍,超龄人员一次性补缴后,城乡居保待遇的提升表现在可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发放仍然按照市相关规定执行。比如一位年满60岁的老人,按规定补缴15年,每年960元,共需14400元。缴满后,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可多增加103元/月,加上135元/月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到238元。

此外,符合一次性补缴条件,且2015年4月30日(含本日)前补缴并缴清费用的人员,其待遇最早可从2014年8月起补发。2015年5月1日(含本日)后补缴并缴清费用的人员,其待遇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地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相关城乡居保业务。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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