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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领域都在往服务范畴扩张,笔者认为银行的短信通知这项增值服务就开发得很成功。在保险行业里,许多保险公司也效仿了银行的该做法,在下一期缴费日即将到来之前,会通过客户留下的有效手机号码,向其发送提醒短信,既防止了客户遗忘缴费造成后续不便,也提高了保险公司甚至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但是就是这个小小的短信通知,却引来了下面这个案例。我们一起来看看。

  家住南京的许大妈在1999年的时候就购买了一款养老保险,多年来她一直都很按时缴纳保费,去年2月10日是她六十周岁的生日,当时保单上有一个规定,在她六十周岁后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是许大妈年纪大了,一直到今年她才想起来这个事情来。而后才去保险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这本是很简单的一件事,补领取了养老金就可以了。可老太太不高兴了,她觉得为什么十年缴费期间每年公司都有短信提醒,可到该领钱的时候就没有人提醒了,而且自己的手机号一直都没有换过,很明显是保险公司故意不提醒客户取钱的。她认为保险公司是故意不提供这个服务,钱留在他们那多一天,至少可以多收一天利息。对于许大妈的愤愤不平,保险公司也觉得自己委屈提醒投保人领钱并不在保险法规定必须要做的范围之内。这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认为领钱是客户自己的权益,客户自己都不去维护,难道还要公司一一提醒?

  据了解,许大妈购买的这种产品,属于可返还生存金的保险产品,一般约定每年或数年领取一次。因数额不大或返还周期较长,不少投保人在领取时间到的时候都会忘记,甚至还有少数客户根本不知道有生存金可以领取。保险公司一概是不进行领取通知的,对于只有交费通知却没有取钱通知的回答,大多数保险公司口径都一致;目前我们的后台运营管理系统还做不到对领钱一一提醒。虽然大多数消费者对此问题不再纠缠,但是我们不禁生疑如果保险公司的系统能做到对交钱一一短信提醒,领钱时同样也做提醒会有多困难呢?

  从渠道了解到,某省的保险公司在每年发放生存金的时候,都有近5O%的投保人没领,几百上千万的生存金无人认领都是很习以为常的事了。因此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在通知领取的服务上要做到位,否则会给很多消费者带去不便甚至是损失。不过目前许多大型的保险公司都有所改进,虽然没有短信通知领取,但是会在消费者购买前与其约定好将产生的生存金自动打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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