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个人养老保险该怎样办理转移呢?

个人账户的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或在省内跨统筹范围流动,按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

(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

(2)跨省流动时,转出的基金数:第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转移。第二部分是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3)在省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出的基金数:第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储存额;第二部分是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第三部分是地方养老金总额。

(4)转出基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转移当年利息,由转入基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当年的利息,并记入个人账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个人养老保险
上一篇:有关分红型年金保险的具体介绍
下一篇:云南省已有25.3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商业长护险... 2026-04-30
  • 车损险是否有必要购买?不同用车... 2026-04-29
  • 蓝医保中高端2026全面升级!可赔... 2026-04-23
  • 商业险包括哪些险种?商业车险和... 2026-04-14
  • 交强险怎么查询?免费查询渠道汇... 2026-04-14
  • 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意思?赔偿范... 2026-04-08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