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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为打造优良的养老产业发展环境,解决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老年人意外伤害问题,青岛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由政府出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降低养老机构风险成本,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据悉,政府为每位入住非盈利普惠性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承担意外伤害投保费用120元,占保费支出总额的80%,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00万元,大大减轻了养老机构的支出负担;在保险机构的选择上,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质量,大大降低采购成本,确保理赔环节有保障;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保费基准价为每人每年150元,一旦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累计限额高达100万元。

市财政局相关人员表示,此项政策用财政补贴形式为养老机构提供了资金支持,用社会保险机制分担了养老机构的风险,解决了养老机构普遍关心的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问题,促进了我市养老产业的发展。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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