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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

我们收到了调查表,正在布置下去。3月18日,一位药企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3月4日,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要求以各省市为单位,组织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填报药品成本和价格调查表。调查范围为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

在新医改方案即将出台的前夜,发改委如此大规模启动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查,在业界引发关注。而本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处获悉,在新一轮药价调整中,进一步降低价格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价已成为决策层共识。

摸底调查

3月初,记者从一家企业获得了上述通知文件。通知中解释称,本次医保药品价格调查,主要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的成本、价格,便于及时制定调整政府定价。

通知中,发改委要求请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市场价格、中标价格、省定价(备案价)调查数据电子版和调查说明(包括调查对象、调查数据量、覆盖品种等情况)汇总至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截止期限是2009年3月30日。

目前,四川省、广东省、福建省和重庆市物价局等都已经牵头将调查表发至辖区内医药企业和医院。

从调查表看,内容划分十分详细。生产企业的成本按照国产药、进口合资和全进口等类别分别填报,要求企业填写原材料价格、人工价格、差旅费等各种明细。据了解,医保目录包括1031种西药和823种中药。目录中所有药品的所有剂型规格,都在此次调查范围之列。

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企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填报数据一向是走过场,很多隐性成本无法体现,而数据真假也难以完全核实。但他认为,此时进行调研,发改委下一步的政策意图值得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发改委首次大规模调研药价是在2006年4月,第二次是在2007年5月。这两次调研后,发改委曾几次降低药价,但并未降低看病成本,引发医药企业的质疑。

自2007年以来,我们再没有出台过降价的政策,就是考虑给医药企业一些喘息的时机。另一方面,也让企业有调整策略、适应大环境的机会。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一位人士曾对本报记者表示。

时隔两年,正是发改委明确每两年对药价调整一次的大限,业界普遍认为,这一轮大规模调研,应该是下一轮药价调整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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