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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实施以来,一直受到多方质疑。除了律师和车主,法院也加入到质疑行列中。日前,昌平法院针对交强险理赔难以及医疗保障低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针对昌平建议取消交强险赔偿金分类限额的建议,继上周的回应声明之后,保监会昨天再度发表声明且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各保险公司必须执行交强险重大人伤案件提前赔付机制,保险公司和受害人有争议的案件不得影响先行赔付。

交强险理赔率低?

专家回应标准化流程明年实施

理赔率低是昌平法院提出的第一个建议。昌平法院的调研显示,该院2007年所审结的172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有121起,占70.35%。从受理的案件统计数据分析,强制险保险公司的自动理赔率极低,仅有0.826%。对此,昌平法院建议保监会加强对强制险先行赔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符合理赔条件而拒绝承担先行赔偿义务的保险公司给予警告。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治超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审定两辆车相撞,不用到对方公司索赔,可以直接到自己投保的公司领取赔偿,这一规定可望在年内出台。北京的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实施这样的办法。此外,保险行业协会正在保监会的指导下,制定交强险理赔单证及索赔流程标准化,这个措施也有望在明年初实施。

医疗赔付限额太少?

律师建议可以参照社保监督

目前,交强险医疗赔偿限额定在1万元。昌平法院建议取消强制险的各种赔偿限额,特别是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部分,不应再按类分项,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方能得到赔偿。刘家辉律师表示赞同,她告诉,日前她接手的一个案子中,受害人是粉碎性骨折,而全责的肇事司机只扔下5000元就走了,其保险公司也只赔付了1万元。

保险行业协会则对此表示了忧虑如果提高医疗责任限额就会增加保费,这会间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而如果提高医疗赔付将很难预测道德风险,比如医疗乱收费。

律师刘家辉告诉,交强险12.5万的赔偿限额应该不设界限,这样才可以真正起到补偿保障受害人的作用。至于担心骗保则大可不必,担心医院乱收费也不能成为理由。刘家辉建议医疗支出可以借鉴社保,有一个评价机制,保险公司也可以派出专家审核费用。

保监会再度回应

交强险必须单独核算

针对昌平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交强险的案件应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立案、分开记录、分开结案。交强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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