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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

隐身于车险中的一系列不公平格式条款,将随着车险新规的正式出台而被废止。有消息称,《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有望于3月15日之前正式出台,据业内人士预计,真正开始实施将在今年第四季度。

据悉,新规中将取消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车辆损失在车损险项下全额赔偿,也就是说车险新条款中无责不赔将被废除;此外,被车主视为另一太不合理条款的高保低赔,也或将变为实保实赔。

无责不赔将被废止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车险已成为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然而,媒体始于去年的一系列车险质疑报道,却揭开了车险无责不赔、高保低赔的潜规则。可以说,这一系列的质疑风波,直接推进了车险条款的改革,由此揭开了车险新规的面纱。

就在去年的9月底,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随后的10月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分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这一系列车险新规(征求意见),无责不赔条款将被废止。所谓的无责不赔,是指只对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

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将无责不赔条款进行了废止。即将车主无责任的部分也纳入了赔偿范围,也就是说,购买车损险的车主有望据此得到保障。

从车主的角度来看,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在无责的情况下向对方进行索赔,往往需要牵扯大量的时间和财力。但在保险公司看来,如果无责也赔,那么,就可能导致投保车主获得双重赔偿。

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交通事故是一种民事责任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以责论处,因此,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那么,他的损失就应当由对方(转嫁给保险公司)赔偿。

据悉,为做到无责也赔,近年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建立代位求偿系统平台,即保险公司可以在交通事故处理的基础上,先行垫付修理费用,然后以代位追偿的方式,来帮助车主完成向对方保险公司的追偿工作。

高保低赔变实保实赔

除无责不赔外,高保低赔也是广大车主对车险质疑的一个条款。根据现行车险条款规定无论车辆新旧,车损险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金额的,而实际赔付时,部分损失按照新车购置价基础的修复方式赔偿,而全部损失按照车辆实。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车险新规 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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