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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了《青岛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为了更好的解决车险理赔难的问题,青岛出台了《青岛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事故,可进行快速理赔。

符合快速理赔条件的轻微事故须具备五大条件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交强险;事故在道路上发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机动车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可以继续驾驶的交通事故;每日凌晨6时至夜间20时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然而,需要留意的是无号牌、未年检车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未在本市投保机交强险的、酒后驾车等情况不适合进行快速理赔。

据了解,在理赔中心的赔付案件中,汽车追尾案件占多数,所产生的赔付费用大都在千元左右。如赔付金额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则需通过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

综上可以看出,青岛市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事故给予快速理赔,但是对于部分情况是不符合进行快速理赔的,因此车主在理赔时,就需仔细辨别。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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