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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个人可以不缴费

日前,从宜宾市珙县底洞镇劳动保障所获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可以不缴费,县政府为其代缴纳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其个人也可自愿选择多缴,县政府为其缴纳的档次及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均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参保费,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享受政府相应档次的补贴。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的参保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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