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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兰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从参保缴费时间、资料报送等方面作了调整和规范。参保缴费时间由全年办理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0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资料报送由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在参保缴费工作结束后,于当年11月15日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表及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凭证一同报送市人社局、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个人参保缴费及县区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在11月30日前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同时完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工作。

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主要针对:凡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农村)居民、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农村)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或者农村村民养老保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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