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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保险合同欲骗取保险公司赔偿金的案件是怎样的?

买了保险后出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如果有人偏偏要把这个顺序颠倒过来去办,那就是诈骗了。日前日照东港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办理保险合同欲骗取保险公司赔偿金的案件,肇事司机和参与骗保的业务员因罪获刑。

前不久,日照当地市民焦某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急需赔偿被害人损失。因焦某未购买交强险且家庭非常困难,无力赔偿被害人损失,于是动了歪脑筋的焦某遂找到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刘某办理投保事宜。焦某博得刘某同情后,请求其帮助将保险合同日期提前至交通事故发生前,意图骗取保险公司赔偿金,后因保险公司发现而未遂。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焦某、刘某仿造保险合同,骗取数额巨大的保险金,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及公共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均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其犯罪未遂,自愿认罪,最终以保险诈骗罪依法判处焦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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