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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街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出行的时候交通状况变得越来越复杂,最近就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事件回放:最近,司机赵师傅遇上了一件烦心事:在前不久发生的一场交通意外中,赵师傅的车不慎撞伤了一位大爷。出事后,他立刻将大爷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数月治疗,老人伤愈出院。但是,老人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为此,老人家属要求赵师傅在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之外,还要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费。

这件交通意外发生以后赵师傅向小编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赵师傅认为,其他费用都可以赔偿,但是精神损害费不能让人接受。为此,双方走上了法庭,但结果却以赵师傅败诉告终。法院判赵师傅除赔偿老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之外,还要另外支付2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用。输掉官司后,赵师傅立马拿着证明材料找到保险公司,但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保险公司只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以外的费用。对此,赵师傅表示难以理解,于是拨打了本报热线,希望得到合理的解释。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都希望得到一些专业的意见,那么接下来我们听听看律师怎么说。律师答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本解释。依据相关规定,法院裁定赵师傅向老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费,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属于责任免除条款的一条,根据这一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费用是不负责赔偿的。

不过,事情并不是绝对的,往往会有一些转机。在这件交通意外中如果赵师傅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投保了“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那么这笔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投保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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