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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最新动态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于我们国家推进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记者七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该省二十一个地级以上市均已按照国务院部署,于二季度全面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七月底,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六百七十八点九万人,其中有六十二万人次已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除此之外,为了程度的保障大家的利益,不仅在人数上普及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广东省还决定,从今年起,各级财政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转移支付地区的补助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三十五元提高到每人每年六十一元,市、县、镇三级财政补助的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十五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二十五元,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二元提高到不低于四元,今年各级财政总体补助标准不低于九十元。

  在此基础上,具有一定的条件之后,就不需要交费就可以享受城镇医疗保险了。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需要缴费。截至目前,全省享受政府全额资助的困难人群共有三十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了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较好地促进了社会公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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