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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不能学交强险

我写过文章,谈身边人医保的故事。其中讲到,我父母大半辈子当农民,没享受过医保待遇;推行农村合作医保试点时,却因刚转为城镇户口,依然没着落。现在,故事有了新篇章。

今年上半年,老家那边开始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我当然想给老人办上一份。打听了一下,村里说要办的话,户口簿上的人头都得参保。光给父母亲办理,不行的。心里纳闷,莫非村官们连这种钱都要雁过拔毛?于是上网查询医保政策,准备好好理论一把。不看不知道,这才发现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光明正大写着呢。再看,不止老家如此,全国不少地方的城镇基本医保,都是这样。

原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医改思路,至少在2005年便有相关政策人士提出来。当时似乎没有引起多大讨论。这两年,在实践操作层面便作为具体措施推出了。

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的好处,明显在于扩大医保统筹金基数,规避相应风险。依照社保的大数原则,参保的人数越多,机制作用越大,参保人也就越有保障。还有就是,正如有人所说的,这样做可以避免一人参保、全家享受的现象。既然全家参保,也便不存在一家人用一张医保卡的情况。

但在我看来,这种捆绑式参保的政策,整体而言弊大于利。首先,这违反了医保自愿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无形中给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染上了不必要的强制性色彩。医保不是交强险,必须考虑个人意愿,而不能为规避政策风险,把成本任意加在个人头上。

再者,医保遵循个人自愿原则,也是为了让公众根据自身情况作出自由选择。且不说那些不想参保的,还有人可能愿意选择不同类型的商业保险,而对于这些人来讲,基本医保往往成了鸡肋,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政策,也就形同强行收费。

此外,捆绑式参保还将给家庭已参保人员带来很大麻烦。这一点我的体会尤深。我在外地工作,单位已有医保,可老家那里还这么热情地要我参保。打电话告诉他们实际情况,回答是不行,必须参保。后来再问,说是必须提供已参保的单位证明。好不容易盖了公章,又不承认,说一定要将医保卡复印过去。一来二去,这事情现在还没结果。我心里已开始打退堂鼓,准备每年交点冤枉钱了。

捆绑式参保的个别问题,比如我碰到的情况,在于医保全国一盘棋尚未形成、信息不共享,以后总能解决;但从根本来讲,这种做法和医保自愿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或将埋下更多隐忧。所以,趁有些地方刚开始实施,有关方面应当重新加以审视,该修改就修改,该叫停就叫停。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医保 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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