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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再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从7月1日起,葫芦岛再次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调整内容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个缴费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调整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由门诊支付50%提高到60%,调整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将起付标准年累计200元降低为年累计100元。(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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