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条例》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前已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失业从员在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已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和失业人员不能因其转移和流动而中止失业保险关系,否则就会损害其合法权益。单位转移和失业人员流动后,原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迁入的统筹地区,迁入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接续其失业保险关系。

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其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否与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的问题,《条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户籍不同待遇也不同
下一篇:为什么说事故责任并不等同于赔偿责任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