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网友提问:

为什么拥有社会医保和商业医保却不能获得双份赔偿?

满意答案:

为什么医疗保险不宜重复投保

医疗保险(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是指为治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属于健康保险类,多为附加保险。

已经在单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或已经在商业保险公司买过医疗保险的,就不宜再重复购买医疗保险了。一是医疗费的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衡量,所以医疗保险具有补偿性,即保险公司的报销数额不能超过实际医疗费用支出,而多处重复报销必然超支,也就是说购买医疗保险不能以保险事故的发生而盈利;二是因为医疗保险是凭发票报销,而正式发票只有一个,第一次报销时就被收走了,无法重复使用报销。

已经重复购买了医疗保险的,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处,当发生医疗经费后,可由保险公司留存医疗费收据的原件,报销能够报销的那一部分,剩余部分由保险公司出具财务分割单分出,在拿到保户所在的单位报销;也可以先到单位报销一部分,然后再持单位开具的财务分割单到保险公司剩余部分。这样,所有的医疗费就都有人承担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保 商业医疗 医疗险
上一篇:买社保好还是商业保险好
下一篇:东莞社保卡余额查询方法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