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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一定要分清楚

一旦遇到重病,医疗费就如同流水般一去不回,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医疗保险的存在正是为了减轻治病给人们带来的生活负担。专家提醒,投保商业医疗险,要看好除外责任。

许多人都投保了商业医疗保险,然而,与社保不同,商业医疗保险并不能覆盖投保人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在商业医疗保险的合同中,明确列示了除外责任,因此,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投保人应了解商业医疗保险的除外责任。

多数投保人都对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有简单的了解,但对其除外责任却知之甚少。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对除外责任有明确规定。

一般企业或个人只知道为财产购买保险,认为保险的保险额就等于赔付额,其实不然。这里面牵涉到一个责任问题,就是分为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两者之间一定要区分清楚。

在投保时,可能保险业务员并没有告知条款的具体相关规定,因此,被保险人在阅读保险条款的时候千万不要嫌麻烦而不看清楚条款,而随便签定,这样会影响到日后索赔的金额多少,为了防止有些被保险人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虽然有法律的保护,但作为被保险人还是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就是要约,保险人出示的保险单就是承诺,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合并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内容,投保单和保险单构成一个完整的保险合同。

因此,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保单上约定的内容是投保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从投保单上投保人的签名来看,该案中的保险人已经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保险人对格式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因为保险人在印制投保单时,特意设置“投保人(签章)”栏,该栏中约定:投保人声明上述所填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包括除外责任的内容及说明已经了解。投保人在该栏中的签名或盖章,证明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履行了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而被保险人拿不出相反的证据来反证,因此保险人提出的不足额投保按比例赔付的方案是符合条款和法律规定的。

另外,根据《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以及第十四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的规定。

俗话说,“牙疼不是病”,在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中,牙疼确实不算病,治疗牙齿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视力矫正及一些预防性手术都是商业医疗保险的除外责任。再者,与妊娠相关的,包括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堕胎等,以及美容、整容,也都是商业医疗保险的除外责任。此外,被保险人因从事高危运动或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事故等,保险公司都拒绝赔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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