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据了解,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100元/月。深圳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也随之调整。

在养老保险方面,深圳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的,调整为2336元,最高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调整为11682元。而非深圳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统一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

在医疗保险方面,在职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336元,比去年上调163元,非从业居民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558元,比去年上调110元;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1682元,比去年上调816元。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894元,比去年上调273元。

在工伤保险方面,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894元,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336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1682元。

在失业保险方面,缴费基数调整为3894元,失业救济金按照深圳市政府公布的该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80%计算,标准调整为800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如何给家庭成员投保商业养老险
下一篇:选择商业养老保险有什么优势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