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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参保人在《暂行办法》出台前已办理了退否办理转移手续?

答:参保人在《暂行办法》出台前已办理了退保手续规定属于已终结养老保险关能恢复其退保前的养老保险关能办理关系转移手续。问题二:招工、随迁、购房入户深圳户籍的参保原户籍地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现在已经与深圳的养老保险金合之前的年限是否也可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

答:暂时不可以。按照现行我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工、随迁、买房入深圳户籍的参保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要通过深圳市人大修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待条例修订类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问题三:参保人办理跨省转移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员工中断在本市就开本市并办理跨省转移的可到我局相应的社会保险退转保窗口申请开具缴费凭证。需提供的资料:a、填写《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b、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c、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请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问题四:参保人户籍为农村户圳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接续?

答:①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②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③参保人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转入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④暂时无法转移在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认参保权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地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题五: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是否可以代办?

答:如果申请跨省转移人不在本市需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提供材料:a、本人委托书。b、申请转移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社保卡、单位辞工转保证明。c、填写《申请表》。d、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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