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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意险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存对接隐患

通过对上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市场的一轮调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保险公司在销售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时存在没有与保险代理机构实现电脑联网、系统对接。旅客购买保单后,代理机构却没有将保单的信息及时、如实反馈给保险公司。

监管部门对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的经营规范,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早在2004年,上海保监局即向在沪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上航空意外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保监发「2004」7号),该通知中明确规定,从当年3月1日起,上海市所有航空意外险及其替代产品(含有航空意外责任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产品),不管是在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内销售,还是在机场或其他代理点销售,都必须实行电脑出单、电脑联网和实时管理。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须坚决停止销售。

中国保监会也于2007年9月发布了《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各保险公司销售航意险必须实现内部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确保客户信息资料能完整及时地记录在业务管理系统。

上述人士对记者说,电脑出单、电脑联网和实时管理必须达到两个要求一是航意险出单信息必须实时进入保险公司控制、管理且物理存储在保险公司的数据库;二是航意险原始保单信息必须于当天进入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

对于当天的理解,保险公司则有不同的理解。据另一知情人士透露称,事实上,全国范围内不少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的信息通常在业务完成后的一段时间才由代理点向保险公司系统传输。而这一段时间,短则几天,长则十几天,或许当保单信息被采集到保险公司时,保单甚至已经过了有效期。

有相关人士向记者反映,其在代理机构购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航意险替代产品,其中一家还是一家在沪大型财险公司。当其以身份证号码及被保险人姓名打电话咨询保单事项时,却被告知查无保单。业内人士就此分析认为,出现上述情况的一个原因,很有可能是代理机构没有及时将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保单信息资料完整准确导入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和财务管理系统,也就是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实现电脑联网、系统对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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