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商业车险新规无责也可先行获赔

近日,《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由保监会发布,由此启动车险改革。在制定好新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后,各家保险公司将提交监管部门审批,如果获准,就能够推向市场。而在新车险产品中,有望解决一度备受争议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的问题,公司不同,车险保费差距也可能扩大。

亮点一机动车按实价投保

按照现行的车险条款,旧车车主在购买车损险确定保险金额时,如果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投保,一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车主无法获得足额的维修费用。但即使旧车车主选择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一旦车辆全损,也只能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获得赔偿。

而按照《通知》,保险公司和车主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并协商约定保险金额。中保协在去年10月发布的《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更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这样,高保低赔,的问题就有望在新车险中得到解决。但业内人士也表示,由于新车损险的保险责任有所扩大,相应费率也可能进行调整。

亮点二无责也可先行获赔

现在车主购买了车损险,保险公司通常只在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才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车主无责任时则不赔偿。这就是所谓的无责不赔。

而按照《通知》,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车主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这样,以后豪车车主购买了新车损险产品,一旦豪车被撞,而对方又无力赔偿时,豪车车主就有望先从保险公司获得维修费用,再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偿。

亮点三设置适当免赔额度

《通知》要求商业车险条款设置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应当依照防范道德风险、节约社会资源、促进被保险人防灾减损的目的,遵循条款清晰明确、风险共担比例公平合理、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本市保险业人士分析说,风险共担体现在免赔额和免赔率的设定中,也就是说,即使车主投保了车险,在出险时,一部分损失要由自己承担。这样的话,由于事情关乎自身利益,在投保时,车主也会注意安全行驶。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和特点
下一篇:车险理赔解析:车损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