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沈阳市参保企业办理职工新参保的申报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沈阳市参保企业办理职工新参保的申报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经办人员办理企业在职职工新参保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其单位投保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即时办理参保手续。

1、新参保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

2、新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公章。

注: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名册为沈阳市(区)就业局签发的用工表格。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参保
上一篇:东莞通过将农(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实行并轨
下一篇:有关青岛大学生外出上学可本地参保,异地医疗费也可报销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