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青岛市将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青岛市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自今年3月起,青岛市要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全部雇工办理工伤保险。

个体工商户以本单位雇主及雇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与当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的费率之积,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雇工或雇主本人缴费额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为其雇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参保 保险
上一篇:临时工能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下一篇: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知识的具体内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冬季孩子意外摔伤,学平险能报销... 2025-12-23
  • 不计免赔险是什么意思?有必要买... 2025-12-22
  • 如何用保险实现看病少花钱,个税... 2025-12-19
  • 最新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 2025-12-18
  • 太平洋车险电话是多少?手把手教... 2025-12-16
  • 2026蓝医保全面升级!开放私立医... 2025-12-1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