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旅游行业也日渐的完善和成熟。今后,游客在旅游途中遇到事故受伤,有望由保险公司先垫抢救费了。11日,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8月29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以联合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而后2001年9月1日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将废止。

  旅游虽然可以放松我们的心情,但是一旦旅途中发生意外我们就很糟心,所以旅行社必须投保,堪称旅游“交强险”

  那么很多人或许还不知道旅行社责任险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何谓旅行社责任险?业内人士介绍,它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旅行社在组织的旅游活动中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责任保险。

  根据之前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规定,2001年来,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此它也被视为旅游界的“交强险”。而新《办法》对此也强调: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且逾期不改的旅行社将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保险垫付抢救费,保护当事人隐私

  记者对比发现,新《办法》比老《办法》更人性化、更具时代特色。

  比如提出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第23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旅行社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全部或部分抢救费用”。提出保护游客隐私——第25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此外,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还注意到了眼下旅游市场上的个性化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在传统的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之外,为旅行社责任险增加各类附加险。如建议开发“特种旅游”、“旅程延误”、“旅程取消”等可供选择的附加险种。

  旅行社责任险,不等于旅游意外险

  最后,小编还需要特别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在投保的时候不要走近一些误区。业内人士还提醒大家注意一个误区:不少参加组团游的游客以为,既然旅行社投保了责任险,自己就不用单独投保了。其实旅行社责任险是将原本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嫁”到保险公司,通过直接保障旅行社间接保障旅客。而如果是途中游客自身原因而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旅行社责任险是不保的。因此,“双保险”稳妥起见,游客最好还是自己再投保一份旅游意外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 交强险
上一篇:针对暑假出游要先了解旅游保险的哪些保险权益呢?
下一篇:出差频繁 建议购买长期境外差旅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