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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增30个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昨日起,包括我市江岸区、汉阳区、青山区在内的全省30个地区开始试行基本药物制度。上述地区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需按规定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与此同时,我省调整、增加年初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用药品达484种。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31日,我省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截至目前,全省试点地区达67个,占全省103个县(市、区)的65%,实现了年内目标。

此前,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为307种。根据基层用药实际,我省5月初首批增补了118种,并于年底前再次做出调整和增加。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门诊、急诊次均药费比去年同期下降39.8%,入院床日费下降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数上升12.97%,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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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药物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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