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包括了确定自己在不在审核对象中,如果在的话就到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一、办理审核手续的对象:

1、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

2、符合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但妊娠后流产的。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家属到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并填写《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初审,申请人需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从正式受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审核完毕;

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对象,由申请人或者家属凭有关证明到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三、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生育医学证明;

2、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流程
下一篇:武汉生育保险及报销最新政策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