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金领取时什么人可以作为领款人

领款人可以为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或投保人。

1、被保险人身故的,领款人为保险合同指定的受益人;所有受益人依法丧失、放弃受益权或保险合同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如“法定”)的,应由被保险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作为领款人;对领款人身份及领取金额有争议的,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或由法院确定保险金领款人及份额;

2、如保险事故为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意外或疾病住院或重大疾病,则领款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如领款事项为退还保费、现金价值、未满期保费、预交保费,则领款人为投保人;

4、为了保障上述领款人的权利和保险金的安全,一般情况要求领款人亲自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如果领款人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如果上述领款人不能亲自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需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金 保险
上一篇:定价权交给保险机构选择权交给市场
下一篇:2017新农合报销流程2017年新农合异地报销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