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价值几百元的中药,北京同力医院的医生却给患者开出了5220元的超高价。近日,经过北京东城区消协调解,医院向消费者退还了4700元的差价。同力医院这种严重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处罚,岂能仅仅退款就万事大吉呢?

患者到医院治疗疾病并购买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行为,同样应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以下称《消法》)的保护。同力医院及其当事医生,对给患者阮女士开出的药品究竟值多少钱无疑是心知肚明的,但却收取高达10倍的药款,这明显属于消费欺诈行为。不仅应当退回多收的款,而且应当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最高一倍的赔偿。同时,可以想象,在同力医院,遭遇价格欺诈的患者决不会仅仅阮女士一个人,只是许多患者被蒙在鼓里而已。因此,卫生、工商、物价等部门有必要对该医院经营情况深入调查了解,视情进行必要的整顿,以整肃医德医风,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保
上一篇:北京今年拟将社区医保报销比例提至90%
下一篇:西安职工医保卡支付范围扩大家人看病买药都能用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