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近日,市民张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5181111称,她最近生了小孩,在单位上班时,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记者从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府办发[2006]2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报销生育保险费用的基本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时仍无欠费的。女职工生育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为:顺产2200元;难产2600元;每多一胎另外补助400元。如果是企业单位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为日平均工资后,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参保职工生育小孩后,应从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报销 保险
上一篇:保监会发布 关于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沿海地区发展特色海洋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