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若生病就医,其医疗费也是可以报销的。失业人员可以根据以下流程办理医疗费报销。

一、办事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38号令)

二、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指定医院就医

三、办理程序:1、每月4号下午、5号全天(如遇节假日顺延)持《领取证》、报销药费单据、底方到10号窗口交单子;2、次月4号下午、5号全天(如遇节假日顺延)领取药费;3、当月就医、次月申领、逾期申领、不予补助。

四、办理期限:一个月五、所需材料:《领取证》、药费报销单据、药费底方、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当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失业人员不能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2、因交通事故负伤及其后遗症的;3、发生医疗事故及其后遗症的;4、因本人违法行为导致伤病的;5、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报销
上一篇:如实告知并非主动告知保险不能以此拒赔
下一篇:春节境外游人数增多旅游保险财务行李也可保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商业长护险... 2026-04-30
  • 车损险是否有必要购买?不同用车... 2026-04-29
  • 蓝医保中高端2026全面升级!可赔... 2026-04-23
  • 商业险包括哪些险种?商业车险和... 2026-04-14
  • 交强险怎么查询?免费查询渠道汇... 2026-04-14
  • 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意思?赔偿范... 2026-04-08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