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断了能补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断了仍有补救办法。昨日,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妥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该意见,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足相关欠费仍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下列办法补缴费用:1.2003年8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当期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两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2003年9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当期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自2003年9月至本人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之月所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上述人员补缴期间不补划个人账户,过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补缴人员在补足未连续足额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如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仍不足的,应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单位费率补足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部分不补划个人账户,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申请办理补缴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应当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卡。(二)符合补缴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至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户口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补缴费用交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
上一篇:返还型OR消费型重疾险如何选择
下一篇:医疗水平的提高带动健康险产业发展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