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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单独二胎可享产假和生育保险待遇

随着国家依法生育单独二胎政策的落实,各地也纷纷响应这一号召,提出单独二孩可享生育保险享受98天产假等优惠福利。近日,湖北就率先推出这一优惠福利,让我们具体看看内容是什么吧!

省人社厅昨表示,单独夫妇依法生育二孩可享产假和生育保险待遇。据介绍,生育单独二孩的女职工至少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开展门诊统筹地区的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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