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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阜新市就业服务局获悉,我市人社局等三部门日前出台专门文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不用个人买单,需缴纳的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执行我市职工医保缴费政策。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以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标准按照缴费基数的8.5%缴纳,其中2%计入职工个人缴纳账户。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失业人员本人无需缴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需参加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其标准为每人每年34元,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承担4元,个人账户基金划转24元,失业保险基金承担6元。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自办理失业登记并经审核同意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即开始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咋办?我市这样规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进行失业登记后,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和申请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填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待遇期间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主要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有关。

按规定,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五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目前,我市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有2059人。这项新的惠民政策的推出,使失业人员再也不用担心因缴不起医疗保险费而中断医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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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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