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责任因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时发生的医疗费,每次对50元以上的部分按80%给付保险金。保险期满,治疗未结束,继续享受保险责任(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

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发生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已经从社会医疗保障计划或其它商业医疗保障计划或其它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仅对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备注投保年龄:16周岁-65周岁保险期限:1年交费方式:一次性产品特色提供不同行业工种的意外医疗保障保费低廉,保障充分。涵盖意外所致的门诊、住院医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职业女性购买意外保险需考虑哪些因素
下一篇:全面的保障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大疾病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