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维修厂为骗保险金竟故意制造事故

一男子因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4月3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贺勇强是某汽车维修公司的总经理。

为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他分别于2004年、2005年,故意制造自己投保的轿车被所修理的车撞落湖中的交通事故。肇事后,他先后两次分别骗得保险公司保险赔偿金19万余元和12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贺勇强隐瞒真相,弄虚作假,利用他人投保被保险的车辆,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从而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被告人贺勇强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应当追究其保险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金 保险
上一篇:保险金“想取就取”原来是个圈套 可起诉主张合同无效
下一篇:五招出手减少保险合同纠纷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