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肺癌等14种疾病将纳入我省大病救助范围

记者近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加快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今年,我省将在原来6类大病保障的基础上,将肺癌等14类大病逐步纳入保障试点范围。

今年,我省在全面推开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6种重大病保障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救助病种范围。据悉,除了国家规定的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我省还计划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这些大病救助将按病种限价方式管理,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新农合补偿标准按照70%执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大病保险 保险
上一篇:大病保险分年交还是一次交?
下一篇:江苏大病保险实施新规有哪些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