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政策是什么?公积金如何查询?相信很多市民有这样的疑问,以下小编为您详细的解答。
近日,银行资金收紧,房贷难成了购房者的噩梦,“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能下来?”“现在南京是不是不能贷款了?”“房价一直涨,南京公积金贷款这条路如果走不通,那我们怎么办?”今天,小编收集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有关贷款政策规定
1、贷款或担保的单位职工,需具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的条件。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急需贷款或担保的单位职工,允许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0%。
3、住房公积金未连续逐月正常缴存6个月的单位职工申报贷款,顺延至正常缴存后方可贷款。
4、贷款额度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5、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时(只限首套期房),除执行规定的额度以外,即可增加5万元基础装修贷款额度。
6、职工购买首套商品房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80%,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70%。
7、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第一套住房面积须低于现有人均住房面积35.2平方米,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50%,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1.1倍上浮利率。
8、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和还款年限为65岁。缴存职工贷款期限超出退休年龄(男职工退休年龄60岁,女干部退休年龄55岁,女职工退休年龄50岁)的,由个人补缴其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
9、职工还款能力控制标准不应超出职工家庭收入的50%。职工可贷款额度=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