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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其工资总额的0.5%

日前,江苏南通市人社局调整了该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后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统一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江苏南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其工资总额的0.5%

据悉,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前,南通市出台了《关于统一调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我市将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调整后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统一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与调整前相比,企业用人单位费率由0.8%降为0.5%,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由0.4%上升为0.5%。调整范围涉及5500多家企业用人单位,全年降低企业缴费1200万元以上。此次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均衡了企业和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用,为促进就业公平、提高用人单位参保率、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发挥积极作用,较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用人单位的负担。

江苏南通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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