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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险注意观察期 观察期内不赔付

消费者投保健康医疗险,应该注意重大疾病险和疾病医疗险有一个特有的期限,就是所谓的“观察期”,“观察期”根据险种的不同也有一定的时间差别,如果投保人是在“观察期”内出险,是无法得到理赔的。

“观察期”的设立不是保险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个拒绝理赔的理由,而是为了能够更大程度上保护更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少数人喜欢在身体健康时拒绝保险,当身体出现一点问题时,赶快找保险公司投保。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了,就损害了其他诚信投保人的利益。

疾病的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如果某一投保人在保险一生效,就提出疾病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就无法判断其理赔的病因,是发生在投保之前还是在投保之后。在设立“观察期”之后,判断就方便了,无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举证病因发生时间。

投保经

  读者何女士:我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二十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听业务员说,重大疾病保险有观察

期,观察期内发生重大疾病不能获得赔付,过了观察期才可以。什么是观察期?为什么会设定一个观

察期呢?

 解答:观察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这些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在首次

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从观察

期的时限来看,在各保险公司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3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

,观察期一般为90天或180天,也有一年的。

  在保险条款中设置观察期,主要目的是更好地保护诚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有效防范“带

病投保”的现象。有少数客户在自己身体健康时不愿意购买保险,当身体出现问题时,马上主动向保

险公司投保,并刻意隐瞒病史。假使保险公司理赔了,就损害了其他诚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

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提醒大家,投保重大疾病险,要注意观察期内是不获赔付的。

保险是对未知风险的分散,保险公司对已知风险是不承保的。“等待期”的设立,从源头上可防范某些道德风险的发生,对所有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做到公正、公平,一视同仁。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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