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新疆博湖县规范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为进一步规范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认定程序,新疆博湖县按《关于规范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针对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自2014年1月1日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是职工配偶持有的《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显示当前处于失业状态;二是男职工配偶持有《残疾证》且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是男职工单位出具的其配偶无劳动收入证明;四是男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其配偶无劳动收入证明。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内蒙古二代社保卡已是“国标”样式
下一篇:江西新农合大病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