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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非处方药品目录》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非处方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劳动局、医改办,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定点零售药店: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和我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经研究确定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品。现将《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非处方药品目录》印发给你们,与首批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品目录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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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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