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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

黑龙江省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体的权益。目前,全省13个市地37个县(市)实行了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办法,9个市地实行了公务员医疗补助,8个市地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各统筹地区都建立了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由2003年底的435万人增加到2005年底的602.8万人,其中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人数达到180万人。
2004年以来,围绕医疗保险扩面、管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基金征缴等工作,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各地结合实际,在困难企业参保、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关系接续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确保了工作的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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